第二章 随母到檀香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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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79年的4月,孙眉的共事者雇到一条二千吨的英国轮船格兰诺琦号,到澳门运送侨民,中山又向父母提出要求,想乘这只船到哥哥那里去。他这次下决心,要说服父母同意他出国。他要求说:“在途中有乡友们同行,到檀香山有哥哥的照料,在村中所读的书,都学完了,去哥哥那里还可以继续上学。”[1]

 在他的再三苦求下,他的父亲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。这年的5月2日,由母亲杨氏携带着,由水路经澳门赴檀香山。[2]

檀香山,原名夏威夷,是个群岛,盛产檀香,清朝嘉庆年间,夏威夷人采运檀香到广州出售,中国人遂把夏威夷群岛称为檀香山。檀香山群岛土地肥美,气候温和,荒地甚多。适宜种植甘蔗,发展制糖业。1852年(咸丰二年),该地当局派人驾船到广州招收工人。两年中,招得195人到檀香山种甘蔗。之后,有陆续招去的,有自往的。1896年(光绪二十二年),有21609人,其中有实业者195人,建屋出租者195人,蔗园及榨糖工人2796人。至1898年(光绪二十四年),华工人数达三万七千人,其中以香山、台山、开平、恩平、新会等县的人数居多。[3]

13岁的孙中山,离开家乡远赴异国,本是出于幼年的好奇之心,但这对他以后从事政治活动,却是相当重要的第一次出国考察。在浩瀚的海洋上,使他“始见轮舟之奇、沧海之阔,自是有慕西学之心,穷天地之想”[4]

 。外国轮船的机器使他感触很深,那么大的铁梁“要多少人才可以把它装配好”[5]

 。他见到一个死去的英国水手被装入帆布袋,投入海中,他认为这种葬仪对死者是不敬重的,应将死者运回,由他的家人埋葬。

他在檀香山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事物。那里有良好的秩序,人们尊重法律。他看到了邮信的机关邮政局。[6]

 只要在信上贴了邮票,写了姓名地址,投入箱子里,便可寄到收信处。他认真地观察着国内还没有的新鲜事物。哥哥孙眉把他安排在茂宜岛茄荷蕾埠开设的商店里习业,他很快学会了经营业务所需要的当地楷奈楷方言和记账的方法。在这年的6月,哥哥把他送入盘罗河学校补习算术等科。(其母杨氏在檀香山住了不久,于当年夏天回国。)

当地的同学见孙中山背后拖着一条长辫子,感到很新奇,有的用语言丑化他,嘲笑为“牛尾巴”、“马尾巴”、“野猿尾巴”[7]

 ,有的拽着他的辫子来取乐。为此,他有时与同学厮打,但他自己也感到这种发辫确实是累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