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6、纾商力、挽利权、听任商办企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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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古代社会,手工业、商业同农业都是社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春秋、战国时期,工商业曾受到人们的重视。管子说:"士、农、工、商四民者,国之石民也。"②商鞅说:"农、商、官三者,国之常官也。农辟地,商致物,官法民。"③在"以农为本"的主导思想中,"禁末"论也随之而出。管子、商鞅等人也都提出抑未的主张,但他们所指的"末"是"雕文刻镂"和"锦绣纂组"等奢侈品的生产。管子说:"使刻镂文采毋敢造于乡。"④商鞅说:"未事不禁,则技巧之人利,而游食者众"。⑤直到战国末期的韩非才把"末"的范围扩大到整个工商业。韩非说:"夫明王治国之政,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,以趣本务而外未作。"⑥在这里,韩非明确将从事工商业和游食的人都包括在"末作"的范围以内。此后,中国历史上以工商为未的思想逐步发展,到西汉时就成了流行观点。于是,重农抑商和重本抑未才成为同义语。①这种"重本抑末"的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绵延了两千年之久。"重本"固然稳定了小农经济,维持了国家机器的运转,"抑未"却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,使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难以注入新的活力,终于在近代落后于世界经济的发展。因此,所谓"抑未"即压制工商业的思想是十分有害的。尤其是在近代社会,如果不鼓励工商业的发展,那么中国的社会经济根本不可能向近代化的方向迈进。对于一个思想家来说,能否冲开传统的重本抑未思想的束缚,并大力倡导兴办工商业,这是评价其思想是进步还是落后的一个重要标准。从本书传主的言行来看,他对工商业的基本态度是扶持而非压抑,其发展工商业的思想主要表现在野商力、挽利权、听任商办企业三个方面。
  (一)纾商力
  左宗棠纾商力的主张是针对商人面临着重重盘剥、"视商务为畏途"的状况而提出的。
  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田赋、盐课、茶课等项,自清朝开国初便有定制。咸丰三年(1853年),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筹集军饷,试行厘金制度,次年推广到全国。厘金乃作为一种工商税对运销过程中的商品征收捐税。这样,经营盐、茶的商人除了交纳正课外,还要被征收厘金,只能惨淡经营,收获微利,维持生计。然而,除去正课和厘金,盐商、茶商还要交其他苛捐杂税。以茶务为例,即有"捐助、养廉、充公、官礼四项陋规作为杂课","积弊相沿,由来已久","本行商人及外行商贾所以视茶务为畏途者",实"因杂课繁重之故"。①从盐务来看,也有"军标、马价、盘费、钦工、普育、鳌峰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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