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创作思想及书法艺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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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变通古法的创作思想
  王献之在父亲的辅导下学习书法,为后来学张芝的草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王献之没有就此满足,他深知学习别人、学习古人并不是艺术的最终目的,借鉴别人、古人是为了艺术创造,进行艺术创造就不能拘于古法。早在王献之年轻时,他的这种创造意识就非常强。
  子敬年十五六时,尝白其父云:"古之章草,未能宏逸。令穷伪略之理,极草纵之致,不若藁行之间,于往法固殊,大人宜改体。"逸少笑而不答。①张怀瓘在《书议》中也讲述了这件事,所不同的是"大人宜改体"下面没有"逸少笑而不答"这句话,而增加了"且法既不定,事贵变通,然古法亦局而执"等语。从以上引文可以看出王献之对父亲所写的章草,感到不满。"在王献之看来,羲之的字不够阔舒(宏逸)、不够简括(伪略)、不够恣纵(草纵之致),有点局促而矜持(局而执)。"①所以用劝说的口气说"古之章草,未能宏逸??大人宜改体"。
  《书估》认为:小王书所贵合作者,若藁行之间有兴合作者,则逸气盖世,千古独立,家尊才可为其弟子尔。
  王献之劝其父改体,态度是严肃的,真诚的,积极的,是从发展书法艺术出发的。
  王献之所说的"藁",张怀瓘有个明确的解释,"藁"亦草也,因草呼藁。所谓"藁行之间"的书体,即指行草书。这种书体能与"往法"保持相当的距离,以新的面貌出现。王献之不但在小时候临习过张芝的作品,而且一直潜心研究张芝的一笔书,能"明其深指"。张芝的今草"字之体势,一笔而成,偶有不连,血脉不断,及其连者,气候通而隔行。""穷伪略之理,极草纵之致",就是对一笔书的特征而言的,主要指气脉贯通。所谓"伪略之理","伪"就是不求符合六书的规范①。
  "略",就是省略合并点画曲折。"伪略"、"草纵"实际上是张芝变章草为今草的主要之点和表现形式,因为一笔书书写速度快,不可能符合六书规范,许多点画也只好省并,甚至点画的形态和位置也要改变。王羲之写了大量的行草书,这种书体字字独立。王献之的行草书是吸收了张芝一笔书的草纵样式,加以改造,这就是合"穷伪略之理"。"极草纵之致"于"藁行之间"的新型书体。这种书体既有别于其父王菱之,也规避了张芝一笔书的今草。"法既不定,事贵变通"是王献之书法艺术重要的创作思想。变通指不拘恒常。《易。系辞下》云:"变通者趣时者也。"趣时即趋时。《南① 王玉池:《王羲之》,紫禁城出版社1991 年第1 版。
  ① 六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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